您当前所在位置: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丁志强、褚文华,因保管不善,将涞水镇0166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涞水县向阳路8号华海明珠花园小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志强、褚文华
2026年7月6日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涞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版权所有 2016 后台管理   ICP19019387-1

地 址:河北涞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