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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本人丁树才、张凤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涞水县涞阳路西侧慧时欣园住宅小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证书号:涞水县房权证涞水镇字第0943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树才、张凤霞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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