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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张丽红,因保管不善,将冀(2023)涞水县不动产权第000669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坐落:涞水县涞阳路23号润城苑小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丽红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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