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新,因保管不善,将涞水县涞水镇房权证字第0374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福新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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