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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高玉强 赵秀银 高梓均 高金坡 高昊泽,因保管不善,将冀(2024)涞水县不动产权第0008098号不动产权证遗失,坐落:涞水县龙门乡岭东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玉强 赵秀银 高梓均 高金坡 高昊泽
2025年8月5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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