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13062319790321****)、杨伟(13060219790219****)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涞水县涞阳路160-1号祥和苑小区11-3-30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17)涞水县不动产权第000239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海峰、杨伟 2024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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