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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18)涞水县不动产权第0003061号,不动产权利人:刘力玮,不动产坐落:涞水县府前西街A238号金月苑北区1-1-701。

特此声明
声明人:涞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6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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