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明号:涞水县房他证涞水镇字第5896号, 不动产权利人:杨洪飞、刘术锦;不动产坐落:涞水县保野路西侧。
特此声明
声明人:涞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涞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版权所有 2016 后台管理   ICP19019387-1

地 址:河北涞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