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一、主题事项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二、适用范围
1.二手房转移的登记原因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二手房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二手房被查封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4.二手房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5.二手房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价款的,需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6.申请二手房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7.申请转移的二手房涉及的水、电、气需无欠费、无争议;
8.设有抵押权、处于出租状态的二手房,暂不列入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范围。
三、涉及事项
1.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2.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3.不动产统一登记
4.电表过户
5.水表过户
6.天然气表过户
四、办理层级
市级、县级。
五、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六、申报材料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套申报材料
七、申报表单
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
八、申请方式
1.线上申报。申请人在河北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或“冀时办”APP选择“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事项,进行申报。
2.窗口申报。申请人通过“一件事一次办”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
十、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地点及交通指引
(一)办理地点
保定市涞水县府前街330号便民服务中心三层不动产登记中心34号综合受理窗口
(二)交通指引
乘车至保定市涞水县府前街330号便民服务中心
十二、电话
(一)咨询电话
0312-4535731、0312-4512366、0312-4523216、0312-4523217、0312-4521111、0312-4899688
(二)投诉电话
0312-4535735
十三、收费事项
1.不动产登记费
①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每件80元。
② 证书工本费标准: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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