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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念、吴秀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涞水县涞阳路西侧祥和苑小区3-2-201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涞水县房权证涞水镇字第01199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念、吴秀华
202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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