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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杜昱涛(110102197105262310)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涞水县一渡镇华银天鹅湖国际生态城金峪谷B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 :冀(2022)涞水县不动产权第0004525号,面积:203.1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昱涛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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