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已拆除,房屋所有权已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号:涞水镇06554号; 不动产权利人:李春雨(130623197504153018); 不动产权利类型:住宅; 不动产坐落:涞水县涞水镇府前街北侧原模具厂院内;面积:90.4平方米。
特此声明
声明人:涞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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