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91130623799562919K)因保管不善,在我行抵押期间将《房产他项权证》遗失。证号:涞水县九龙镇他字第320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北涞水农村商业银行北庄支行
2021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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