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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赵春明(130623197602140018)岳金芳(130623197808200047)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涞水县涞阳路西侧富民小区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涞水县房权证涞水镇字第0839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春明 岳金芳
2021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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