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 年 01 月 13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涞水县石亭镇上庄村委会
联系方式: 0312-453573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涞水县石亭学区总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涞水县石亭镇上庄村 130623103220JB00001 601.01 教育
用地上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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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涞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