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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刘福(13242919430601001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涞水县石油公司加油站北侧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401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福
202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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