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卢保泉(13242919621118063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涞水县胡家庄乡王各庄村的土地证烧毁,土地证号:涞国用(2003)字第01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卢保泉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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