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媛(11011119851208002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涞水县涞水镇府前街二号桥北侧滨河新东城小区4-1-104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冀(2018)不动产权第000461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莉媛
2018 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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