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爱民(13242919560224241X)王凤亭(130623195309122428)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涞水县涞阳路东侧02913号房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涞政国用(1995)字第10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爱民 王凤亭
2018 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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