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巍(11010519660527451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涞水县三坡镇刘家河村房屋他项权证涞水县房他证三坡镇字第8141号、814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上两个他项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巍
2018 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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