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冀0623执44号之二、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冀0623执44号,现公告作废。
1.不动产登记证号:保涞水国用(2015)第00040号 不动产权利人:任文同、卢淑玲 不动产权利类型:土地 不动产坐落:涞水县义安镇庄疃村112线南侧。
2.不动产登记证号:015671号 不动产权利人:任文同、卢淑玲 不动产类型:房屋 不动产坐落:涞水县义安镇庄疃村112线南侧。
2018年4月27日
涞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