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杨德军因保管不善,将涞国用(2001)字第18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德军 2017 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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